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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顏永棟(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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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846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顏永棟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涉犯叛亂案件,經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羈押,嗣該部軍事檢察官以71年法字第89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前受羈押

不法行為之內容:自71年11月19日起至72年3月5日受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06日

曾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案(字)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92年度賠字第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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