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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撤銷案件查詢

彭明敏(113/12/27)

  •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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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12/27

序號:8-852

姓名(即:現在、原名或別名):彭明敏

案由:司法不法

為裁判、處分或事實行為之政府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國防部

裁判書、處分書、公文書案()號或事實行為:因叛亂案件,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逮捕,受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警審特字第1號有罪判決暨刑、褫奪公權及沒收之宣告與羈押處分,及國防部以54年度覆高審字第16號判決駁回覆判聲請

不法行為之內容:處有期徒刑8年(自53年9月20日起至54年9月24日受羈押,並於54年11月3日特赦釋放)及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抄稿、印刷品及鉛字等物品

法務部處分書字號:113年度法義字第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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