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身分關係揭露專區
監察院「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宣導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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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不當利益輸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明文限制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補助行為,惟如係機關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則例外允許關係人申請,此時關係人須於申請文件一併檢附「身分關係揭露表」。
鑒於關係人範圍甚廣,涵蓋由公職人員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擔任重要職務之民間團體(諸如學會、基金會、社區發展協會、農漁會、公司行號、宮廟…等),仍有不少民間團體迄今不知其為利衝法所定之關係人,亦不知補助限制規定,以致因申請補助未符合利衝法規定而受裁罰,監察院爰製作「五分鐘,懂利衝─申請補助真輕鬆」宣導短片,以民意代表之關係人為例,透過淺顯易懂方式讓關係人認識利衝法,內容分為三大單元:
「第1關:我是不是關係人?」
「第2關:補助資訊是公開的嗎?」
「第3關:身分關係揭露表填了沒?」
透過3關自我檢驗,讓關係人安心向機關申請補助,減少違反利衝法情事發生。